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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的场域基础研究

时间:2023-03-27 11:43:18

马德峰

(苏州大学 社会学院, 江苏 苏州 215021)

乡村基层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共同体,是下乡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青年成长成才的环境舞台,它迥异于要素聚集并且种类齐备的城市社会,拥有自身独特的特点。生态系统理论往往将成员的发展看成是持续地适应融入周边环境,并与环境展开全方位系统交换的过程。成员主体能够改变环境,同时也被环境加以型塑,在成员与环境之间形成某种交互性适应[1]102。要了解身处乡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外显行为与内隐心理,必须将其置于所工作生活的环境系统中去,要主动揭开乡村基层场域的“面纱”。

一、乡村基层场域存在的必要性

“基层”作为一个常用的行政用语,往往是指层级体系中最低的一层,在我国主要指过去长期遭受忽视、亟须改变的乡村基层,它是国家社会治理的基础,也是“三农”工作的落脚点。国家的发展进步需要城市社会与乡村基层的协调发展。先发的城市社会无疑具有强大的集聚效应,能够聚集人才、技术、资金和创新等要素,有效带动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发展,通过提炼新的发展理念,形成区域发展的标杆;而后发的乡村基层作为城市的后方基地,能为城市发展提供劳动力和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提供良好的生态屏障和生态产品,并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它兼具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多重功能。城市社会与乡村基层之间是功能互补而不是彼此替代的关系。时下有种观点认为,推进城镇化就能彻底解决“三农”问题,认为只要将进城农民“化”为市民,就不存在“三农”问题难题,出现所谓的“农民的终结”“村落的终结”等。显然,这种乡村基层消失的观念是片面的,难以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实践。乡村基层理应是发展的“重镇”之一,是与城市一起形成的不可分割的命运共同体,乡村基层兴则国家兴,乡村基层衰则国家衰。

中国作为拥有14亿人口的农业大国,乡村是我国社会的基础,城市化的推进要基于我国的现实国情和城乡发展规律来考虑。城市化是要让乡村人口比例逐步减少,而城市人口比例逐步增加,但考虑到城市自身的现有承载能力,不可能使现有全部农民都能进城安居乐业。目前,我国乡村拥有5亿7000万人口,即使到2030年城市化率达到70%,乡村人口也还有4亿多人,庞大的人群需要在乡村生产生活,根本不可能让乡村一直衰落乃至消失。因此,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坚持城市化与乡村振兴双轮驱动,不仅要保留乡村基层的存在,并且要使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一体化发展,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形成农(业)工(业)互相促进、城乡互相补充进而达到融合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当前,乡村基层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薄弱环节,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基层表现尤为突出,故亟须弥补其现有短板,迎头加速赶上城市发展步伐,使之真正成为富有活力的“沃土”,这就为我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计划、选调生计划、(江苏)苏北志愿者计划等基层社会工程的推出提供了现实重要依据,同时,围绕乡村基层场域加深对其认识与研究也摆上议事日程,对于准备下乡的高校毕业生内心应做好相应的思想准备。

二、乡村基层场域的性质特点

如前所述,在我国广大乡村,基层指与村民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乡镇村组,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体现出党政干部人才培养的基层取向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3.8万多个乡镇、11.3万多个村民委员会和376万多个村民小组(自然村)。乡村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现存社会问题十分复杂。如何看待和理解乡村基层性质属性,以便外来的高校毕业生更好地介入与履职呢?传统的乡村多为村民经过长期聚居而自然形成的村落,具有乡土气息特性,村民依靠种地谋生而依附在土地上,安土重迁,富于地方性。“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2]9-10乡村社会产生的信用并不是来自对书面合同协议的完全遵照,而是指向对一种行为的规矩模式能够熟稔到头脑不假思索的可靠性。由于拥有共同的村落生活共同体,熟人社会造就了村民彼此之间的了解信任,人际交往相处自然,经济活动往来甚至无须签订书面协议,而对外来者则是持警惕和排斥态度,不愿意接受来自外部力量作出的安排,这可能会造成基层内部牢不可破,而外来者融入乡村困难,沦为乡土社会的边缘人物。

由乡村场域过渡到乡村基层事务的运作,一是通过民主选举,组建村民广泛信任与支持的村级领导班子,带领村民发家致富,推动乡村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提升;二是依托村民自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维护村庄稳定正常的社会秩序。学者贺雪峰等人通过基层实地观察深刻指出,传统乡村事务较为琐碎繁杂,乡村工作具有地方性、季节性、应急性的特点,需要一个熟悉当地情况的低成本、不脱产的基层组织体系来发挥作用。高校毕业生作为外来者、年轻人,不是“永久牌”的村官,不熟悉当地村情民情,显然是错置了乡村这个空间[3]。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在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振兴背景下,情况可能并不完全那样。首先,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以及行政村逐渐取代自然村成为主导,政府将村民划分到各个地域进行管理,行政权力对乡村社会的管理得以加强,乡村基层性质逐渐变为学者笔下描述的“半熟人社会”,这里面发生了些许变化。“行政村虽然为村民提供了相互脸熟的机会,却未能为村民相互之间提供充裕的相互了解的公共空间。”[4]49相比之下,村庄精英得以在舞台充分表演,成为村民熟悉的公众人物,这就是“半熟人社会”的框架。“在半熟人社会中,村民之间已由熟识变为认识;由意见总是一致变为总有少数反对派存在(或有存在的可能性);由自然生出规矩和信用到相互商议达成契约或规章;由舆论压力到制度压力;由自然村的公认转变到行政村的选任(或委任);由礼治变为法治,由无讼变为契约,由无为变为有为(作出政绩才能显出能人本色),由长老统治变为能人政治。”[4]52同样对于外来者,在“半熟人社会”里,其对高校毕业生等外来人员排斥的阻力相对要小些,在地方政府支持和基层赋权增能的背景下,乡村基层能够被打开某些缺口,“空降”的高校毕业生通过自身附带的政治光环和不懈努力是有机会与条件嵌入乡村基层的。其次,乡村基层治理迈入崭新阶段。城乡关系整体格局发生变化,乡村基层不再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阶段性)手段,而是发展目标本身,城乡关系转为资源输送型,乡村面临“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农业扩大对外开放”“乡村振兴”“乡村建设行动”等改革攻坚目标任务,治理内容由经济发展转为现在的全面建设。加上互联网技术的崛起发展,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虚拟化、平等化、开放化成为主要特征,乡村社会治理要求改进传统治理方式,要求完善乡村治理结构体系,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校毕业生下到基层并不是来维持农业村庄现有稳定社会秩序,而是为改变村庄落后面貌、促进乡村发展振兴、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水平等而来,高校毕业生是以变新者和促进者身份出现和驻村服务,其身后带有国家惠农支农的项目与政策支持。因此,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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