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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给偷猎者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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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这个计划要比我想象的困难得多。我很快就找到了刚果河的主流,开始了顺流而下的航程。
  我白天沿着岸边走,夜里就在水里游。我的旅行进行得很顺利。
  这一段的河流可以行船,所以野兽们不敢走得离岸太近。在这一段沿河而下的旅程中——几乎持续了1个月——我只有一次听到远远传来的狮子吼有一次我劈头撞上一头河马,这不是打比方,而是实实在在地撞到了一起,所以搞得相当不愉快。这事发生在夜里。它坐在水里,水面上只露着鼻孔。我游泳时没发现它,直接就撞到这头像座冰山一样笨头笨脑的畜生身上。河马又往水里沉了沉,就一头撞到我的肚子上,搞得我好不难受。我急忙躲到一旁。河马泅出水面,气呼呼地打了个响鼻,朝我追来,但我及时地离它远去了。
  我顺利地到达了卢孔加,在那儿看到了一家大洋行,从它挂的旗子看出,那是家比利时洋行。我一大早就从树林里朝着房子走过去,一边走一边点头。但我的这种姿态并没有帮了我的忙。
  两头巨大的恶犬狂吠着向我扑了上来。一个穿白衣服的人走出房子,见到我之后,又迅速跑回屋里。几个黑人也吱哇乱叫地跑过院子,躲进屋里。然后……然后我就听到了两声枪响。我没等他们开第三枪就跑回森林,向远处走去。
  有一天夜里,我走过一座稀稀拉拉,可怜巴巴的树林。这样的森林在中非并不少见。草是暗绿色的,脚下的土地是沼泽,树长得黑不溜秋。不久前刚下过大雨,这是个相当凉爽的赤道之夜,清风阵阵。别看我和别的大象一样都是皮厚肉粗,但对潮湿的感觉却非常灵敏。一到下雨或潮湿的天气就待不住,总要活动活动让身上暖和一些。
  我四平八稳地已经走了好几个钟头了,突然,我看到前面有篝火的火光。这个地方相当荒凉,甚至连一棵颜色发黑的树也看不到。谁会到这里来点篝火呢?我加快了脚步。树林已经落到身后,前面是一片草不太高的稀树草原。看来这里不久前着过火,草还没长起来呢。离树林大约有半公里的地方,有一个破破烂烂的旧凉棚。在它旁边燃着一堆篝火,篝火边坐着两个人,看样子像是欧洲人。其中一个在吊在火焰上的锅子里搅着。还有第三个人是站着的,他显然是个土人,半裸着身子,长得还不错,他的皮肤叫不远处的篝火一照,发出了一层古铜色的闪光。
  我盯着那几个人,慢慢朝篝火走去。当他们看到我之后,我马上就跪下来,像那些受过训练的驮载象让人往后背上搬货一样,一个戴着软木盔的小个子突然抄起枪来,显然想开枪。就在这关头,那个土人用结结巴巴的英语叫起来:
  “不要!这个好,这个的是家象!”说完,他就迎着我跑来。
  “滚到一边儿去!不然我就在你身上钻个眼儿!喂,你,你这家伙叫什么名字?”白人一边叫一边瞄准。
  “穆佩波,”土人答道,但他并没离我而去,反倒跑得更近,似乎要用身子挡住即将向我射来的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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