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点钟的时候,萨拉已穿戴完毕:牛仔裤、白色T恤衫和她最喜欢但已穿旧了的延伯兰皮靴。这条原来穿嫌紧的牛仔裤现在变松了。她把皮带穿进裤襻里,然后把它收收紧。
外面的大街上依然热浪袭人。她看了后也觉得燥热难当。她走进厨房时,靴子踩在大理石地砖上发出吱吱的响声。她往高脚酒杯里倒了很多冰,再倒上威士忌,然后三口两口把它喝光。接着她又倒进一些威士忌,这才一边看着里面不断融化的冰块,一边慢慢地呷起来。
7点15分,电话铃响了三次。萨拉把伸出去的手缩了回来。录音应答器打开了。说话人的声音柔中带刚、略带美国口音,是克里斯蒂娜。电话中的喀哒声说明她是从公用电话亭里打来的,“今天有幸见到了你,希望很快能聚一聚,也许找个时间去喝两盅。”这是双方同意的暗语。说完她就挂了电话。
萨拉放下电话,把录音带倒回,抹去刚才的录音,她让磁带继续走了几秒钟,后面残留的是一段以前的录音。
听见上面那非常熟悉、吞吞吐吐的声音,她顿时一惊,脸上的肌肉不禁抽搐了一下。那是丹特以前给她的留言,要她给他回电话,说他很想念她,希望很快能见到她。她感到胃里难受,热辣辣的威士忌从胃里翻到嘴里。她猛地用拳头砸向停止键,险些把电话机砸碎。她用颤抖的手指按下倒带键,把他的录音又听了一遍,只觉得心如刀铰,内疚不已。她抹去了他的这段录音,也抹去了她心头的疑虑。
她从衣帽架上取下上衣和棒球帽,然后走过去准备关收音机。一段熟悉的歌声飘进她的耳朵。正在播放的是英克斯摇滚乐队演奏的“自杀的金发女郎”。她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在空空的房间里回荡。她关掉收音机,随即出了门。
在几百码开外的地方,克里斯蒂娜走出公用电话亭,匆匆沿大街走去。她穿行于国王路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没有任何人特别注意到她。如果有人看她,那也只是一看而已。他们能记住的不多:一个身材健美的金发女郎,或许睑蛋也很漂亮。但也很难说,闲为她头上戴了顶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挡住了她的脸。她并没有招摇过市的样子。她不是漫无目的地向前走,也没有躲躲藏藏。她看着前方,目不斜视,没有想招惹别人的爱慕目光。不引人注目,不给人留下记忆,不受任何妨碍,她所喜欢的正是这样。她转过拐角,朝那辆白色小货车走去。
那车停在切尔西格林路对面的一条小街上,离她的住处步行大约10分钟。那是辆管道工使用的福特货车,车上积了厚厚一层灰,就差有人在上面用手指写“替我清洗一下吧。”除了玻璃是有颜色的,其它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这是一种普通白色福特货车,每天街上都比比皆是。
这是丹尼尔·科尔达6个月之前奉命偷来的。他在上面重新喷了一道漆,把车牌也换了,车牌号码跟别人登记的另一辆车的号码完全一样,所以它成了一辆合法的货车。他把它卖给了克里斯蒂娜,还把它称之为临时备用车。
克里斯蒂娜这半年一次也没有沾它的边,只是看看它是否还在那里。她留着它就是为了派这样的用场。她把钥匙放进锁孔里转了一下,拉开车门,钻进车里。她把随身带的背包锁进放手套的工具箱里。她的一只塑料包里放的是一条牛仔裤、一件黑色T恤衫,还有一双跟她现在脚上穿的一模一样的运动鞋。她把塑料包放在客座上,系上安全带,很快做了个祈祷,然后转动点火器上的钥匙。车子一下就发动了。她看了看反光镜——她可不想把车撞坏——然后小心翼翼地把车开动起来。
她驱车穿过切尔西区,进入车辆较少的伯爵府第大街,向左拐上树影婆娑的克伦威尔大街,然后进入4号高速公路。她经过希思罗机场的时候,机场上空有不少大型客机在飞。20分钟后,工厂和大商店都被远远抛在了后面,眼前已是一派乡村景色:种着树篱的田野和农舍。她默默地驾着车,脑子里除了想着前方的道路,其他什么也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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