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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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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父亲走后的第二天,埃琳尼收到一封信,是个小孩送来的。她给了小孩小费,然后打开信看。信不长,上面写道:“亲爱的埃琳尼:星期四晚上巴点我们在奥塞斯饭馆见面。你真诚的朋友沃尔夫。”与他说话不同,从他写的东西可以让人感到他有德国人固有的傲慢劲,也许这是她的想象。星期四,也就是后天。她不知道自己该高兴还是害怕,她首先想到的是给范德姆去电话,然而她又迟疑起来。
  对范德姆的强烈好奇心涌上心头。她对他太不了解了。他除了抓间谍还干什么呢?他听音乐吗?集邮吗子玩牌吗?他对诗歌、建筑或古玩有没有兴趣?他的家什么样?他和谁在一起生活?他穿什么颜色的睡衣?
  她要解开这些疑团,看看他住在什么地方。她现在有理由同他接触,除了打电话还可以去他家。
  她决定换套衣服穿,在此之前先洗个澡,把头发好好洗一洗。坐在浴缸里,她在想穿哪套衣服合适。她在回忆与范德姆几次见面时的情景,想想她当时穿的是哪套衣服。他从未见她穿那件粉色、露肩、前面系扣的衣服,那件衣服很漂亮。
  她在身上打了些香水,然后穿上真丝内裤。这内裤是琼尼给她买的,穿上它更显出她那女性特有的魅力。她的头发已经干了,往镜子里看,那短短的头发洗后更显乌黑发亮。她边梳头边想,我这样子会令任何一个男人陶醉。想着想着,自己对着自己笑了。
  她拿起沃尔夫的信离开了家。范德姆一定会对沃尔夫的笔迹感兴趣,他对有关沃尔夫的任何一个细节都很注意,这也许是由于他们除了在晚上和隔了一段距离相遇过外,再没有面对面地见讨的原因。沃尔夫的字迹清晰流利,像艺术家写的一样,范德姆可能会从这上面看出点什么名堂来。
  她朝花园城方向走,时间是7点,阳光还很强。她喜欢阳光照在胳膊和腿上,觉得热乎乎地挺舒服。一帮战士对着她打唿哨,她兴冲冲地向他们点头微笑,那些人跟在她的屁股向前走了好一段,后来进了一家酒吧。
  她感到轻松愉快。去他家可真是个好主意,这比一个人呆在那套房子里好多了。以前她总是坐等男人到自己家里去,等他们一离开后她又觉得很寂寞,无事可干。今天她打破常规,主动到一个男人家里去。她感到令天变成了一个真正的人。想到这里,她有点飘飘然。
  她没用吹灰之力就发现了范德姆住的地方。这是一幢法式别墅,房前有门柱,窗户很高。夕阳照着白色的石墙,使这幢房子增添了几分色彩。她走上前去按动门铃,然后在门廊的阴凉处等着。
  一位上了年纪而且秃顶的埃及人来到门口:“晚上好,小姐。”那人说。从他说话的口气中可以听出他是个英国人家的管家。
  埃琳尼说:“我要见范德姆少校,我的名字叫埃琳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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