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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呆在唐风小区的一间房子里,这里跟我租住的房子只有一墙之隔。我在用戴手套的手推开房门时,心里多少还有些慌张。我不是贼,我也根本不想从这房间里偷些什么,但我想没人愿意听我的解释,所以我必须小心翼翼,不仅不能惊动任何人,还不能在房间里留下任何痕迹。
我的肩上背着一只包,包里面有我从海丰巷的旧货市场买来的一些零碎玩意儿。虽然在来之前,我已经仔细地阅读了说明书,还做了调试,但毕竟我不是专业特工,我不能保证我要做的每件事都万无一失。
这时候是上午九点钟,整幢楼里静悄悄的。我今天起得晚,八点钟才睁眼。今天我没有跟随那个女人离开小区,也没有去一家叫做野渡无人的咖啡吧。我的心里对每天等待我的时尚女孩有些内疚,她说我是个守时的人,但我的守时只跟我的目的有关,今天,我必须打开那个女人真实生活的一道门,这样,我才能让自己这些天做的事具有意义。
我的兜里有一串钥匙,它们是我走进另一个人生活的通行证。
九点钟的时候,我站在了那道门前。我心里尽管有些慌张,但表面上表现得还挺镇定。这幢楼的防盗门全都是一个牌子,因而我可以很熟练地插进钥匙,顺利地将门打开。
现在,你们一定知道我进入了那个女人的家。
单身女人的房间收拾得干净整齐,每一件物品都老老实实呆在它们该呆的地方。客厅里粉色的窗帘透着股温馨气息,一些精致的装饰品,似乎在向我这个不速之客展示主人的品味。我深深地呼吸,闻到了空气里熟悉的香水味,那味道让我异常亢奋,我像个晚期恋物癖患者,对房间里的每一件物品都充满了好奇。
我推开女主人的卧室,窗帘与床上的被褥都是那种浅浅的暖色调,大多数女人都喜欢这种颜色,这源于女性内心深处特有的童真。这时候我虽然满心好奇,但却强迫自己收敛心神,尽快完成要做的事。
我四处张望了一下,选择合适的目标。
卧室里还有很多布娃娃,它们在衣橱的陈列柜里整齐排列。我将其中一个金发碧眼的娃娃拿在手中,立刻便发现利用它是件很难的事。最后我的目光盯住了挂在床对面那堵墙上的挂壁式空调上。空调的风叶严密地盖住出风口,但在风叶的下面,却有一道宽宽的缝隙。
两分钟后,我回到客厅,这里我选中的是缀落圆形玻璃球的吊灯。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接下来我该迅速离开这里,回到楼上我租住的房子里。可是我却有些犹豫,站在门边四处逡巡,觉得这里一定隐藏了些我没有发现的东西,它跟我那段遗失的记忆密切相关。
这一刻,我变得很茫然,心里还有些身入宝山却空手而归的失落。
就在我的手握住门把手那一瞬间,我的脑子里有些灵光闪现。我怔了怔,忽然大步奔入卧室,在屋里仔细地寻觅。片刻之后,我的目光落在了床头柜上一只ZIPPO牌打火机上面。
打火机大约有火柴盒大小,通体雪亮,光可鉴人。我把它取在手中点燃,依稀闻到了煤油的气味。
我知道我刚才在犹豫什么了--我进入卧室后,一定看见了这只打火机,只是那时它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所以,后来我才感觉自己好像错过了些什么。
我错过了一只打火机,一只男式的ZIPPO牌打火机。
单身女人的房里怎么会有男式打火机?这样肤浅的问题别说我,头脑再简单的人也不难回答,那就是,在那女人的生活里,一定还存在着一个男人。
我感觉到了我心里的妒意。
我想了想,还是将打火机放回原来的位置,然后悻悻地转身出门。这回我没有犹豫,耳朵贴在防盗门上听了听外面的动静,然后背着我的包飞快地离开。
出了门我就安全了,这时出现在楼道里的任何人都不会对我生出怀疑,因为我是十三楼新搬来的住户,而我站立的位置,在十二楼。
这是我大老远跑到唐风小区租房的惟一原因。
林燕--这是那女人的名字。除此之外,我还知道了那幢二十二层大厦里有一家叫做振兴的贸易公司,林燕就是那里的出纳会计。还有她的出生日期是1976年3月的某一天,星座是白羊座,血型是B型,身高1.66米,体重51公斤。她的住址当然就是唐风小区里那幢楼的十二层,她的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我也全都记在了心上。
林燕在记事本的第一页这么清楚地写上自己的资料,并不说明她是一个有心人,也并不是为了在今天配合我的计划。她在办公室里一定有百无聊耐的时候,这样,填写记事本第一页上的个人资料便可以替她打发掉那么一点时间。因而她后面的字迹挺潦草,第一页却写得异常工整。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记事本,前面记录熟人的电话号码,后面零星记载一些琐事与备忘录。我知道林燕的那么多情况,全是因为她的记事本现在在我手上。
这是我在进入林燕房间的前一天上午,大约十点多钟,她像往常一样,这时候出门往玉带路那边的交通银行去。我跟在她后面十米远的地方,目光死死盯着她的背影。我这时候已经不再像刚开始时那么专心,我盯着她,只是不想她消失在前方的车流里。我知道这样在路上的跟踪不能触及任何本质的东西,我还在继续坚持,因为我想得到一个机会。
感谢幸运之神这个上午对我的青睐,也感谢我自己,当机会来临时,我紧紧抓住了它。
我说过那家交通银行在肯德基的边上,洋快餐店的生意永远红火,不是吃饭时间,里面仍然人头攒动。林燕照例把车子停在肯德基的另一侧,步行穿过肯德基面前的人行道,进到银行里头。上午十点半是银行最繁忙的时候,办一笔业务说不定要排上好半天的队。所以,我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我要做的事。
我还说过,林燕是个马大哈型的女人,她骑的那辆紫红色踏板摩托车是个大家伙,有时我都怀疑那么单薄的女人怎么推得动它。大家伙的座位下面是个储物箱,林燕骑车的时候把自己的挎包塞到里头,停车的时候,里面放的是她灰色的头盔。我说的机会其实便跟这摩托车下面的储物箱有关。
曾经有过那么几次,林燕在逛商场超市的时候,并没有将挎包从座位下面的储物箱里取出来,而是只把里面的钱包抓在手上。因为她的时间不多,进超市存包取包是件挺烦人的事。但是我不知道她在超市商场里具体会呆多长时间,所以一直没有机会下手。我不能做任何没有把握的事。
而经过这么些天的观察,她每次进入银行都得呆上一段时间,最快的一次也要十五分钟。十五分钟时间不算很长,但这已经足够我走到她停放的摩托车前,用一把特制的钥匙打开她车座下的储物箱,取走她的挎包。
别担心我会失手,也别怀疑那把特制的钥匙。钥匙是我在海丰巷里买的一堆东西中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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