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该说我自己了。
鸽子说她没救的时候我心安理得,可没过多久就发现自己也没救了,不过我跟她的性质有所不同。
我是被动的。
因为毫无防备,老孤不知不觉在我心里安营扎寨。
意识到这一点已经晚了,我变得傻傻的,整天被他和关于他的念头缠绕。虽然我们每天都在报社见面,可我却总是期待他的短信,并不时主动给他转发一些无聊的俏皮话。他每次都回,除了开车和开会。有一次他在路上居然用单手给我回了三个字,在开车。这三个字比什么短信都让我感动。要知道他那是冒着生命危险给我写的呀。
他跟我说话的语气也跟过去不同,尤其是在电话里。他故意压低嗓门,语速放慢,声音压扁,既像公鸭聒噪又象儿童撒娇。要在过去那简直不能想象,可现在我喜欢他用这种口吻,这听着无比亲切。当然我也用类似的口吻跟他撒娇,只要旁边没有外人。他还经常从他办公室打电话到我座位,我们一边对着话筒喁喁私语一边隔着众人遥遥相望,这种瞒天过海感觉非常刺激。
老孤对我好得无以复加,也不知他怎么知道我喜欢三宅一生的L’EAUD’ISSEY,特意在某次分手时给了我一个惊喜,将一瓶100毫升大瓶香水送我。他知我贪吃,便不停带我去品尝各种美食,扬言要带我吃遍整个北京城。他经常发现一些好地方,比如他告诉我,北六环附近新开了一个由仓库改建的食库餐厅,那里有特别味美的赣南农家菜和胶东土海鲜。尤其是那里的海鲜粥火锅,底料是白粥,把各种海鲜放到粥里涮着吃,最后粥里吸收了各种海鲜的精华,鲜香扑鼻,特别美味。我爱喝粥,也爱火锅,更爱吃海鲜。听他这么一说,焉有不动心的道理。反正非常时期可以不考虑婴儿肥的因素,立刻嚷着要跟他去。
又比如他约我去大觉寺喝茶,特意告诉我那里的素斋有名,说如想品尝我们可以在那里晚饭。我早听说大觉寺的风景幽雅,清泉、古树、玉兰花更是闻名遐尔。当年本来要跟方立民去探幽,可他非说大觉寺就在北京西郊,离城不远,什么时候去都行。我们便一次次地与它擦肩而过。现在机会再次摆在面前,我自然欢天喜地地跟着老孤前去。
在路上,我总要让他把CD按钮开大,因为车上有我最喜欢的LeonardCohen。这个加拿大老头比披头士和滚石们年长十多岁,比鲍勃迪伦还大了7岁,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民谣浪潮中脱颖而出的传奇人物。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就在老孤的车上。他那苍老缓和却又温柔低沉声音就像情人的眼神一样走进我的心底,让我迷恋不已,让我难已忘怀。尽管老孤后来又买了相同的一张碟送我,但我觉得在自己家里独自欣赏跟在车上和老孤一起聆听的感觉大不一样。
除了单独见面,我们还频繁出席各种饭局聚会,这样算下来平均一周我们晚上在一起的时间竟有三次到四次之多。我们单独外出当然都是忙里偷闲,幸好夏天日照时间长,六、七点钟天还大亮着。饭后我们也经常参加其一些其他人组织的局后局去酒吧小坐,目的是在一起再多呆一会儿。
我终于沉不住气了。他对我越好我越离不开他,同时心理压力越来越大。这很奇怪,当初跟方立民好的时候根本没有这种压力。坦率地说,我们是好了差不多半年之后才做的那件事情。我知道自己有点任性,很多事情自以为是,都觉得理所应当,但我从小也被老妈教育要知恩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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